重度肢障對女病患強行搓揉胸部被看護撞見

2019-10-31


重度肢障男,台北市一家養護中心對女病患強行搓揉胸部,但被看護撞見,看護立即告知養護中心人員。

因重度肢障於2年前入住養護中心,利用女病患精神、身體障礙,不能且不知抗拒之際,伸手進入女病患衣服內,搓揉胸部1次。猥褻行徑被外籍看護發現,看護立即告知養護中心人員,曾寫信向女病患道歉,雖道歉卻未能與女病患母親達成和解,依乘機猥褻罪判刑6月,得易科罰金18萬元,不得緩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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